「振興觀光運輸、活化經濟就業」
#挺國旅 #撐場站 #顧台灣
今早歐珀與 立法委員 陳亭妃 、 立法委員 莊競程 以及旅行公會全聯會副理事長 張永成、台灣觀光協會聯合總會理事⾧ 余紫菱、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遴選秘書長 蘇冠霖、桃園市國際機場產業發展協會常務理事 詹成吉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相關政策適度調整。
去年交通部推出「安心旅遊」補助方案補貼逾新台幣94.3億元,粗估帶動1,842萬人次出遊,創造逾674億元產值(資料引述觀光局),乘數效果逾7.1倍,約佔三倍券效益(1,349億)的47%,可見觀光產業是帶動內需經濟的引擎。
今年,本土疫情爆發,國內經濟活動面臨更嚴重的考驗,尤其服務業大受打擊,根據勞動部公布最新的無薪假數據,住宿及餐飲業、包含旅行業的支援服務業、批發零售業的無薪假,在警戒期間居高不下,而疫情未完全緩解,什麼時候恢復過往水準仍是未知,包含旅行業的支援服務業無薪假人數還看不到下降趨勢。觀光串連各類型服務業,整體承受的衝擊難以想像。
如果以幾個觀光重鎮的遊客人數來看,從四月疫情爆發,台灣各地觀光遊憩景點的遊客人數可說雪崩下滑至觸底,雖然七月旅客人數略為回升,但與去年同期的旅遊人次相比仍相差甚遠,顯然還沒脫離困境。
經歷全國三級警戒兩個多月,近日國內疫情再度遇到亂流,干擾了中央及地方政府振興經濟的計劃。從逐漸開始回升的遊客人數恐受衝擊,將減緩旅遊相關產業及以內需經濟復原的速度。因此,我們呼籲,面對疫情新常態,政府應考慮防疫與經濟齊頭並進。應該透過重新檢討相關紓困與振興措施,讓產業在危機中升級,讓國人安心旅遊、放心消費。
#觀光旅遊持續紓困
觀光業已經撐了超過一年半,儘管已經執行了4波紓困,還是慘澹經營。雖政府已承諾七月底紓困截止後再給相關從業人員每人一萬元的補貼,但在疫情反覆與邊境封鎖下,除了設法振興,也應考慮延續補助,擴大編列紓困預算,好讓旅遊業在國境開放後能重啟爐灶。
去年國內疫情穩定,國旅未中斷,雖無法打平國際旅遊歸零的巨大損失,但至少業者能夠嘗試轉型,往精緻化路線緩緩前行,但今年連國旅都欲振乏力,如果旅遊業者不論體質好壞淘汰殆盡,等到國門開啟,就算是Agoda全球十大熱搜旅遊景點第一名,也不可能做到「在地驕傲,世界知道」,透過觀光向世界訴說台灣的故事。
#場站設施持續紓困
對於還不能放鬆管制的邊境,相關補助也要持續支援,而配合緩步解封,交通場站的薪資、營運、租金相關紓困補貼,應該從長計議,以延長、加大的原則,縝密規劃,幫助受困已久的產業,撐住我們的國門、交通樞紐。
我在6月11日時曾在紓困4.0預算審查時提出,應該將現有針對受衝擊的機場商業服務設施員工每月薪資補貼,由40%提升至50%,並且將現有基本維運費用補貼從30%提升到40%。對於這些商業服務設施來說,從停團、停航以來,營業額下降的幅度到九成都可能是常態,就算每個月補貼40%,也代表著每個月要虧五成,一年半下來恐怕已經難以支撐。所以在紓困5.0內,我們的國門還需要持續、足夠的支持。
高速公路的部分,因應疫情三級警戒,高速公路局於5月31日將服務區權利金依營業額及來客數下滑比例計算抵扣,加油站則按同期月份總發油量下降率,按比例酌減月租金,但到6月端午連假,服務區賣場直接停業。即便現在疫情趨緩,有條件放寬,也不能大意,人潮仍未恢復,因此呼籲國道休息區、省道休息站的租金,依據各站營運狀況的不同,應該秉持延長、加大的原則,持續補貼至少到明年6月,營業衰退紓困也要從寬認定。
許多客運站、轉運站則是在地方政府的土地上經營,紓困減租也有賴地方的規劃,我們希望中央單位帶頭減租,也能帶動地方政府和私部門,這將更廣泛幫助到受疫情衝擊的交通運輸產業和場站的商業服務設施。
雙鐵的部分,我們肯定目前對場站服務設施的減租、緩繳方案,但是在方案期限後,目前最多是到年底,是不是還有完善規劃,希望也能盡速研議、盡力爭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8的網紅阮昭雄,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議會質詢_市府追加七億災害準備金 #質詢柯市長_結果都是黃副市長回答 為因應新冠肺炎紓困及產業振興,台北市議會開啟總預算第1次追加預算案質詢。 阮昭雄質詢台北市長柯文哲,追加七億的災害準備金,是否包含每一個公家市場的攤商?結果副市長回答:「沒有!」目前僅我提出質詢的花木市場,才能獲得市場...
租金 調整 依據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10年9月11日星期六9點45到10點30西市場正門口開直播,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5次關心258攤商何去何從?;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602997934403404/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616544605062680&id=100001215589335
110年9月11日星期六9點45到10點30西市場正門口開直播,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5次關心258攤商何去何從?;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602997934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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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616544605062680&id=100001215589335
110年8月14日星期六9點45到10點15西市場正門口開直播,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4次關心258攤商何去何從?;
開始播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29915177058957&id=100001215589335
110/8/13蔣月惠9點質詢縣長:建議39年歷史西市場地點佳納入傳統市場文化美食觀光之景點.活絡屏東經濟.穩定弱勢者生計.西市場要拆?何時計劃拆除?申請拆建向經濟部申請?經費多少?何時下來?經費未下來之前.先不要拆地圍起.當停車場.維持現況讓原攤商持續做生意.若政府真要拆建前盼與原攤商談好.以保障原攤商權益.並立契約.勿流落財團的手中.以b0T的方式進行?
110年5月1日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3次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525296842175348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220491474667997&id=100001215589335
蔣月惠質詢:屏東西市場建築設計.在當時全台灣少數先進摩登市場.台灣市場發展史.早年規劃地下室等分層設計.融合新型態市場樣貌.刷新當時台灣菜市場刻板印象與建築想像.現在更是台灣菜市場歷史中少見的特色
蔣月惠質詢: 2021年建築界的諾貝爾獎普利茲克獎是由傑伊·普利茲克(Jay A. Pritzker)和妻子辛蒂獲獎
蔣月惠質詢:真正當代建築思潮脈絡是什麼?老子道德經.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建築之美.是建築構造出之空間.那些空間給置身其中之人美好感受.而這體現的正是建築的民主精神
蔣月惠質詢:走向新建築.通過建築表達一種思潮.反對簡單的拆除和擴建.反對全世界正在狂飆突進城市化程序.反對形式主義.致力於綠色.環保.成本低的舊房改造.致力於優化更多人的居住條件
蔣月惠質詢:安妮·拉卡頓和讓-菲利普·瓦薩爾對建築專業定義提出調整看法.建築師不一定去設計巨集偉的新建築“永不拆毀”、“尊重舊建築”、“設計給人以美好體驗的空間”也可以成為一種美好的設計追求
蔣月惠質詢: 西市場72/1/15正式營運.已屆39年.共258攤位.市場用地約3300坪.目前縣府計劃之前徵收私有地為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公有地目前維持不變?
蔣月惠質詢: 110年2月20日收到屏東縣政府來文要拆除西市場.係因耐震力不足
蔣月惠質詢:西市場用地約3300坪258攤位. A棟沒有耐震力不足只有B棟但縣府全拆除
蔣月惠質詢:恆春公有市場係因耐震不足,縣府向中央申請3佰多萬補耐震力不足,耐震力不足西市場拆除, 西市場臨榮總,高鐵士地增值.縣政府擬圖利財團圈地?
蔣月惠質詢:靠路邊西市場的生意非常的好. 有些人在這裡做了近40年生意.客源非常的穩固.有些青年人租了幾年.打好基礎 .生意做得 有聲有色.政府不出租.要拆除
蔣月惠質詢:西市場地點佳.透過建物耐震補強勝利路青創.縣府向國有財產署一年租金324萬.邁入第7年效果不彰.節省縣庫支出應引進青創攤商.不僅能節省公帑.也避免工程進行中的空窗期.會影響攤商生計。
蔣月惠質詢:建議納入傳統市場文化美食觀光之景點.活絡屏東經濟.穩定弱勢者生計
110年4月3日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2次開直播
110年2月20日收到屏東縣政府來文要拆除西市場係因耐震力不足,恆春公有市場係因耐震不足,屏東縣政府向中央申請3有多萬補耐震力不足,同樣耐震力不足西市場就拆除,恆春市場就申請經費補足,係因西市場臨榮總,高鐵士地增值四正方3300坪縣政府擬圖利財團圈地?趕走258弱勢攤位,勝利路青創向國有財產署一年租金324萬,邁入第七年的青創攤位生意不好紛紛離開,為省縣庫支出
建議青創與西市場聯結,
保障弱勢攤位的生存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17725394944607&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110年3月6日 政府將要迫遷西市場 在這裡開第21次直播
110年2月6日西市場開直播第20次2月5號縣政府已三百多萬開標1月29號縣議會通過保留西市場傳統文化與效果不彰的青創攤位做連結節省324萬的租金加強西市場的耐震力不足
1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點蔣月惠辦公室要求縣政府10點到西市場說明有關迫遷溝通交流會,1月26日縣政府以六千多萬要招標。縣政府明天不到西市場開交流會。縣政府漠視議員的監督權。明天10點我依然會到西市場開直播。
瑞光夜市係因私有土地被收回,西市場係因公有土地被收回,青創聚落一年租金324萬攤商生意不好,紛紛離開,屏東人口下滑,就業機會低落,青年北漂,政府政策是殺手
101年 1月9日 星期六上午 10點西市場正門囗 開直播討論縣政府即將要拆除西市場
第18次會議
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點至縣政府正門口抗議政府不顧底層百姓攤商決議拆除西市場並遞陳情書
我會製作連署書
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點分邀請縣政府相關單位到西市場正門口攤商一邊做生意大家輪流說意見政府官員
傾聽攤商心聲交流會
12月第四個禮拜中午第17會議
11月第三個禮拜中午11點第16次會議
10月第三個禮拜中午11點第15次會議
9月27日 中午11點半 正門口開會 第14次開會
9月13日星期日11點半開會第13次討論 下次開會9月26日星期六11點半
8月29日星期六11點半開會第12次討論到縣政府抗議的事情
8月14日10點45分第11次會議
7月19日11點半公里第10次會議
7月5日 11點半 開會在西市場正門口
第八次 會議 建議夜市商展 還有 跳蚤市場
107年6月 21日第七次會議 上午9點半開會 有關於6月23號 到行政院的陳情書內容 7月30日 如果沒有收到 縣政府要開會的內容 要派有決定權的人來開會如果沒有我們就拒絕開會
我們打算就來辦個跳蚤市場 11月底
7月5日 星期日 上午10點15 開會
109年6月7號上午9點半 開第6次會議在a棟跟B棟的走廊
109年6月7日上午10點半在a棟的西市場正門口 開會
第六次會議 有關於6月23日北上陳情早上5點45分在自由路玉皇宮停車場前集合 去台北陳情 有10個名額 可以向會長登記而滿為止
下次開會 日期是6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點半
109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 1點半開會在a棟跟B棟之間的走廊 第五次會議 討論內容有關於辦跳蚤市場 日期是 9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下午2點先試辦一場看效果如何從今天起可以開始收集二手物資 放到自治會的辦公室 可以跟我們鄭會長聯絡0937575324
主辦單位西市場自治會
協辦單位羅騰園殘障協會蔣月惠 議員辦公室 以物易物的方式 自由樂捐基金當自治會的辦活動的開銷
109年 5月6日星期三下午2點在西市場的A棟跟B棟的走廊
開 第四次會議
討論活化西市場進度,核對名冊
結論我先擬稿陳情書 內容記經濟部 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
109年4月20日上午10點半 開西市場第三次會議結論 由自救會自救活化西市場的景氣
第一由自救會 主導,勸導有租約但沒有開店的店主,請他們能夠釋放店面給年輕人來創業。 第二由 自救會 公告 目前 停業的店面門口 ,告知由自救會 替他們來出租店面, 關於租金的部分 由自救會 出面協調。
西市場第4次會議 時間定於 109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2點在a棟跟B棟的中間走廊請大家踴躍參加。 討論西市場的進度
109年4月 20日上午10點半 邀請縣政府,市公所會勘,有關關閉 西市場,因耐震力不足,今天政府官員都沒有到場,有來文說,這不是他們的專業,所以不來會勘了。
依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補強 第十二次核定清單 有屏東市中央公有零售市場 第二商場 之1與 第二場 之2
屏東市西區公有零售市場B棟
目前市公所已經停止 西市場 的租約 ,打算 圍起來, 等待b o t。
西市場的弱勢攤商,覺得不公平,為什麼中央市場也是耐震力不足 ,他們就可不迫拆 ,一定要來拆西市場 ,讓這些弱勢攤商,不知道要往何處 去討生活?
109年4月6日下午3點半 開第二次西市場會議
109年3月 21日 下午一點
第一次 開 西市場迫遷自救會'
租金 調整 依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重點整理來嚕❤️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
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
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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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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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澎法理地位有關的問答:
台澎歷史脈絡時間序圖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695120088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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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https://wp.me/pd1HGm-gC
租金 調整 依據 在 阮昭雄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台北市議會質詢_市府追加七億災害準備金
#質詢柯市長_結果都是黃副市長回答
為因應新冠肺炎紓困及產業振興,台北市議會開啟總預算第1次追加預算案質詢。
阮昭雄質詢台北市長柯文哲,追加七億的災害準備金,是否包含每一個公家市場的攤商?結果副市長回答:「沒有!」目前僅我提出質詢的花木市場,才能獲得市場處額外的公務預算。
這回答讓我傻眼?議員為民爭取的福利,不應該只有被關切的單位才能獲得,而應該所有公家市場一律適用,才能讓政府紓困的美意能落實。
另外,很多夜市攤商無法取得房東的租稅證明、無法拿到執照、稅籍資料,因此無法取得紓困協助;阮昭雄要求,市府既然提出災害準備金的需求,每一筆預算,就要能實際用在刀口上。
雖然中央政策是租金才可以折抵,但仍希望地方能依據實際狀況,滾動式調整、或額外規劃處理?我要求必須有公平性,給攤商實際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