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夾娃娃機好紅,走幾步就看到一間店面放滿機台。最酷的是現在好像不流行自己租店面來擺一堆機台當場主,而是當「台主」,有閒錢就認購或租一台娃娃機來放著當投資。不過,當台主可能也有些你要注意的事情。
🎸確認自己買到、租到什麼樣的機台
在租或買機台以前,最好搞清楚自己買的是什麼機台,到底是「夾娃娃機」,還是「選物販賣機」。
外觀上兩個沒什麼差別,就是一個機台、物品與爪子,但是選物販賣機有「保證夾取金額」。
因為選物販賣機說穿了就是「賣東西」,只不過提供你另一種購買方式,讓你有可能花比較少的錢,靠技巧「買」到你想要的商品。如果你技巧差,沒關係,那你花了表定金額也能買到你想要的商品。
而反過來說,夾娃娃機就沒有這個取物保證,在法律上它屬於「電子遊樂機」,是憑藉技巧決定夾不夾的到機台內的物品,你技巧差,就是掰掰。
電子遊樂機在我國是納管事業,需要領有電子遊戲場的證照與申請登記才能營業。如果你買到的是夾娃娃機,就必須要申請與領證才能營業,不是隨便一個人都能去租一台放店面來經營的。
如果擅自經營,依照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第22條是可能會坐牢的!可不是罰錢就了事。
🎸怎麼知道是哪一種機台?
問製造商、問賣家、問前手,機台上也可能有標示。你也可以自行上經濟部的網站,查詢「評鑑通過電子遊戲機名錄」,看看你那個機台種類到底是不是電子遊戲機。如果查詢結果是「非屬遊戲機」,那就有可能是一般的選物販賣機,任何人都可以擺設來經營。
🎸確認商品沒有仿冒、侵權
前陣子才有新聞,說有些地方的業者、台主被警察移送法辦,認為他侵害商標權,簡單來說就是賣仿冒品。
身為台主,機台是你的,裏頭的商品自然也就是你負責,如果商品涉有仿冒、侵權的嫌疑,那麼你就會成為事主,被認定成侵權行為人,需要負擔賠償責任。賠錢倒還事小,麻煩的是我國智慧財產保護法率相當嚴格,除了民事賠償外還可能一併成立刑事責任,這才嚴重。
台主在放置商品時,最好多加細心確認自己的商品內容,不要隨意接收、繼承或購買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觸法又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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